“奴家在来燕搂挂彩之日,李家郎君已来过一次,上次的字迹与这次截然不同,并且……”说到这,心岚顿了顿,下面的话没有说出口。
“哈哈。”李崇义尴尬的笑了两声:“心岚姑娘好眼力好记忆,竟然还记得李某字迹,李某真是荣幸。”
他心里明白,心岚没有说出口的话是为他留面子,他有多少墨水心里有数。
这心岚姑娘记性如此之好,与诗词一道也是颇为精通,既然能够记住他的字迹,定然也能够记住他做的诗,两相对比一下便知,今日的那首词定然不是他做的。
心岚自谦的一笑:“记得李家郎君的字迹是因为心岚认真对待每一个人,不管诗词的好与坏,都是一番心血,怎可辜负?”
秦朗听了这话却是一怔,从里面听出了不同的意味。
他本以为这花魁心岚是因为有过目不忘之能,却不想竟然是因为这个原因。
不过是一些无聊人士追捧之作,想必其中优质诗词寥寥无几,李崇义就更别说了,写首打油诗还可以,若是正正经经作诗是不成的。
想必之前的大作,定然也不是什么好诗,可这心岚姑娘居然也能记得住!
记住诗词就不说了,连笔迹也记得这般清楚,岂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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