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很快就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没有偷东西,也压根不知道赖红梅在福缘门的住处。
他售卖的这些东西都是一个女的卖给他的,她说她就是摊位主人,因为家里有事,需要赶在年前回去处理。
他真的没有偷东西!
他可以用爷爷的名义发誓。
而且,根据他的描述,卖他东西的人似乎就是赖红梅本人,他对秀水街一带也不熟悉,根本不可能主动作案,而且还是两起一起做。
末了,他还交代,这些衣服是他花2600块钱买的,自己钱不凑手,还问朋友借的钱,这些也有证据。
不然,也不可能一点风声都不避讳就直接拿出来卖不。
看着鼻青脸肿且一脸委屈的小伙,大家都觉得他不是在撒谎。
赖红梅这是在干什么?
监守自盗?所谓何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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