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勇曾多次以将死之人的名义开了皮包公司,然后利用职权与其签署合作。”
“最终皮包公司的法人因病去世,钱财付之东流,黎氏也没法找回,就做了坏账。”
“以这种方式私吞了大量的公款,恐有十亿之多。”
呵呵,还真是坑大伯呀。
还一点都不手软。
十亿,都够他死十次的了。
“有证据吗?”
“有,我找到了几个证人,还有他们与黎勇沟通时的电话录音。黎勇许人家一百万的回扣,可到最后只有十万。”
“这件事双方都存在犯法,所以那些死人的家庭就忍气吞声了。”
“这次听到不用他们出马,也能办了黎勇都十分高兴呢。”
任契的办事效率真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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