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殊再次醒来的时候,看到杜啼欢正在洗手,旁边摆着一排手术用具。他立刻警惕起来,想拔刀,却发现错金银刀不在自己身上,而是放在了床边的台子上。

        杜啼欢说,“路同让我来的,他现在在楼下做早饭。”她抱怨,“霰弹真的很难取,你被霰弹枪打了以后居然还能来到这里来,真不知该说你命大还是不要命。”她拿起台子上的酒瓶灌了一口酒,“我可是给你做了两个多小时手术,记得给钱。我很少给人看病的,是看在路同的面子上才帮忙的。”她又朝楼下喊,“小路,我要在楼下吃饭,我不想在一片血腥味里吃早饭。”她说完就边喝酒边下楼了。

        路同端着一碗粥上楼了,眼窝发青,一副很疲惫的样子。元殊问,“你昨晚熬夜了?”

        路同回答,“欢姐做手术需要助手,我帮他干些递工具打水之类的活。”

        元殊像做错事的小狗一样低下了头,路同说,“我没有怪你,你忘了?我本来就是晚上工作超度鬼的。”他问元殊,“还痛吗?”

        元殊回答,“不痛。”

        路同问,“真的不痛?”

        元殊回答,“真的不痛。”他发现路同的声音里带着笑意,又犹豫,语气弱了一些,“稍微有点痛。”

        路同把粥端到元殊面前,“饿了吗?”

        元殊这才想起来,自从昨天他吃过早饭以后,就再没有吃任何东西。他伸手去接那碗粥,却扯到了背后的伤口,痛得他直流冷汗。路同用汤匙舀起一勺粥,低头朝粥吹了吹气,“我喂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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