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真正有时间打死曼妮的人,只会是汤姆森和摩根中的一人。
珍妮弗是不可能的,除非她是超能力者,否则她的力量根本无法把曼妮的脑袋砸得凹陷下去。
她是以演技出名的大明星,不是动作片女明星,健身也仅限于正常塑形,没有那么凶残的力量。
而且珍妮弗和汤姆森的通话互为证据,摩根就成为了唯一一个能动手的嫌疑人。
光是这个监控证据,是肯定定不了他的罪的,毕竟没人能证明,这房间当时只有五个安保加珍妮弗,万一有谁潜入进来,那也是有可能的。
血迹鉴定结果就是最后一根稻草,老G帮忙找到的几处可疑血迹,只可能是挥棍击打别人时,甩上衣服形成的。
两相综合,摩根除非找个顶级大律师,不然他逃不掉罪名。
而且,已经被弄进了审讯室的他根本不知道,曼妮已经死亡。
所以他还以为自己认下的只是伤人案,却不知道那已经变成杀人案。
摩根认罪后,交代了一系列的事情,其中就有他为什么会袭击曼妮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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