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keshack再好吃,也很少有人一次性买上百个汉堡外加大堆的甜品和薯条。
两人是分开点单,取食物时也装作互不认识的样子,不然还会被更多人围观。
两百多个汉堡,都够一个普通大公司的文员聚餐了。
出了门,金块就在两人腿边乱窜,鼻子还不忘疯狂嘤嘤嘤。
它的狗鼻子闻到了香味,而且轻易分辨出,这绝对不是那种猪食快餐,味道可堪与INNOUT一战。
而且这些东西的味道都很足,肉饼一定会满口爆汁,甜品能甜到它翘尾巴。
作为肉食动物与重度嗜甜症患者,它对这些味道极其满意。
路克没搭理这狗头。
因为他一搭理,这家伙就知道他不反对。
而他不反对,某狗头就要放开大嘴,大吃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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