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浩打工的地方,就在一个影视城里,这边也有很多爆款剧诞生的,也就有很多人慕名而来当群演,希望能在电视剧混个脸熟,一步步成为演员。

        群演多了,周围也就繁华了。出租房屋,售卖各种影视剧需要的服装道具,还有小餐馆等等。

        江浩原本是和其他群演租住在小旅馆,那种小旅馆可不是其他地方标准间那样,而是一个房间有三四张上下铺,同时能住六到八个人,就像是宿舍一样。

        他那个地方便宜的很,一天二十块,一个月六百的房租,有电有热水。

        不算便宜,但是能一周一结账,甚至能每天结账,很适合没有钱来闯荡的人。

        江浩走的时候就将房子退了,因为就算不住也要算钱的,这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不过他的行李寄存在了老板那里,等着回来的时候再取。

        白叶跟着江浩去他住的地方转了一圈,直接拉着兄弟出来了。

        那房间里脏乱差,爱干净的白叶受不了和这么多邋遢的人住在一起。

        后来还是在附近找了一个小房间,是一个大院里的一间小平房,住两个人没问题。

        主要是地方也有点偏僻,但胜在价格便宜,而且有地方停他的七手金杯,还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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