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惨剧是在于嫁人。

        李梅活在于一个名叫大周的朝代,且新朝初立,人口比前朝末年少了十分之九,而且男人比女人多出了一倍。

        为促进人口发展,新朝规定:女子一到十六岁就必须嫁人,成为寡妇后,为丈夫守完三年也必须再嫁。男子纳妾每年要交纳高额的人口税。

        ——女子嫁人的方式,可以是嫁到别人家,可以招赘婿,甚至于买汉子。

        女子十六岁没嫁人,或者寡妇三年后没再嫁,其家人会被论罪坐牢,罚没银俩,女子还被官府胡乱指个人婚配。

        只有当兵打仗而死的寡妇,可以免除再嫁。

        为了让这规定更加权威,皇帝的后宫不过是十几名宫妃,太子也不过三位妾氏,公主到十六岁时同样与人婚配。

        这连皇帝、公主都不例外,可见是皇帝对这个规则有多么重视。

        李梅做为一个农村姑娘,自然不可能违反这个规定。一到十六岁,她就嫁于临村的张大牛家。

        二十三岁,张大牛意外落水死亡,二十六岁再嫁于同村的光棍李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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