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枪法好和他是阉人有啥关系?”
“我要是你,我早把这火枪丢了!”他恨铁不成钢道,觉得他是个榆木脑袋。
“可是…他的枪法真的很了不起,李大哥,你知道我们都做不到。”
对,就是这种真心拜服的感觉,让他打心里不爽快,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折辱,“可我们是个堂堂正正的男人,他再会使枪,他也是个不男不女的阉人,有什么好崇拜的?”
年轻士兵想了想,“那我们更要努力了,连阉人都比我们强,总不能最后输给阉人?”
他点点头,感觉在理,“你说得对。”
这番话要是被乌苏娜听到,又要拔剑杀人了,她再清楚不过,这两个男人都没把曹谨行当成一个“人”来尊重。
“王公,看来这次是我输了。”
王永祚摘下头盔,看着曹谨行向他走来,嘴角上扬,脸上神情很是恣意,“你还要分神去指挥京营,是他们拖你,这次不算,下次再来。东厂的卷宗扔给李承芳看去,他才要好好历练。”
二人在尸堆里淡笑自若,曹谨行杀人不同于王永祚,他剑下的伤口很小,因为他不喜欢鲜血飞溅到他衣服上,而王永祚,温热血液,恰恰能让他兴奋。
曹谨行点头,“那就下次再来,王公,您带着锦衣卫去皇城周边再搜查一遍,我去宫里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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