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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家奴的例行规矩还是训诫惩罚,都是以让奴隶服从为目的的手段。

        但那位的奴隶遭受的,显然要超出必要太多。

        那些裸露的肌肤上从未消失过的淤青和红肿,沉默到如非主人命令,绝无反应的姿态,几乎让所有见过那位和他的侍奴的奴隶,本能的感到恐惧。

        初时尚且年幼的我,还自我认知不清的对那位的奴隶抱有过不合时宜的同情,想要通过接触对方,让少爷出面,哪怕改善对方一点处境。

        而现在,我对此所有的感受却只有后悔。

        少爷和这位行止随性且残暴的凌氏继承人成为了友人,整整六年,而这样的发生在那名少年奴隶身上的虐待也这样愈演愈烈的持续了整整六年。

        而我所能庆幸的只有少爷并没有因此而改变,这一件事而已。

        又如何能够像少爷所说的那样,对这样的家伙,放弃警惕,抱有信赖和尊重呢?

        于是一如既往的,少爷首先对我做出了退让。

        少爷总是这样。

        这样并不该由少爷做出的退让,本能的让我感到羞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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