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三十了,但没有感情经历。昨晚的吻于我而言和开荤没有区别,今早起床时我甚至感觉自己又长大了一次。现在单单是和杜奉予坐在一起,胳膊和他紧紧挨着,身体就擅自激动起来。

        我以前开蹦蹦可从没如此强烈地感受过自己身上有根鸡巴,它还像电热棒一样会自动发热这件事。

        “有山有水的地方真好。”杜奉予率先打破尴尬,和我闲聊道:“我要是从小住在这,就天天上山玩。”

        “呵呵……那都是城里人的幻想。我们小时候上山没有上去玩的,都是高强度砍柴禾,高强度采蘑菇,高强度挖野菜。”我拼命地靠说话转移注意力,好让自己忽视腿间的电热棒。

        可杜奉予听我搭了腔,立刻高兴地向我靠了靠,微笑着追问道:“那你小时候都玩什么?”

        我蹙眉仔细回忆了一下,“我七八岁的时候喜欢去河里游泳,有时候抓点鱼和麻雀烤了吃。”

        “麻雀?”杜奉予抬眉,有点意外。

        我自嘲地笑了笑,“麻雀再小也是肉,你没听过吗?别说麻雀了,那时候人什么不吃啊,青蛙,蛇,刺猬,蝗虫。能抓到的都吃了。”

        杜奉予笑意收敛起来,“你们受苦了。”

        我反而扯了扯嘴角,“你小时候过得不错呗。我还记得你五岁的时候,在我家炕头坐着啃馒头,那给我馋的。”

        杜奉予苦笑道:“我记不清了,你没掰点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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