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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是下班回家的母亲给她解的绑,她哭着对母亲威逼利诱:“我才十五岁他就让我嫁人,这是犯法的,我要报警,警察要是管不了我就去跳河,让我上学,学费我自己挣不要你们出一分钱,我以后工作了给你们挣更多的钱……。”

        因为考上的是重点高中母亲答应了,前提是要让她一毕业就立即嫁人,到那时父亲肯定容不下她。

        初中毕业后的那一个暑假,李福娣在母亲的制衣厂里工作,小乡镇不会在乎你是否童工,他们时薪开得很低,在工业不发达的乡镇里多的是廉价的劳动力。

        上高中前李福娣去镇上的派出所改了名字,一个月后14岁的李福娣拿到了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姓名是李莎,年龄16。

        上高中后李莎极少回家,她住在学校宿舍,高中的学业并不轻松,除了学习所有的空闲时间都是去制衣厂挣学费,那三年过得也很辛苦。

        高考志愿李莎填的都是两千公里外的大学,很远的繁华都市,坐火车要两天一夜,父亲大概知道她无法到达那里,所以在她高考志愿上很潦草地签了字。

        高考后的第二天,李莎被安排了相亲,没想到相亲对象是她的高中同学,这男同学高中的时候还追过她,当时她忙着勤工俭学根本没有考虑这些。

        媒婆将男方吹得天花乱坠,什么几百万家产,家里有很多地皮,还有几个商铺出租,结婚后可以不用工作直接享福。

        是真的能享福吗?李莎看着坐在对面沙发的几个女孩,她们看向她的目光很肆意,时不时交头接耳。

        相亲对象得意地说:“读书时我的确没有能力跟你谈恋爱,现在我们毕业了,凭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你进门,到时候你要什么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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