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父母悲痛yu绝,想上医院看孩子最后一眼又被拒之门外。
院方单方面解释为,已被家属带走,并拿出了签字确认单。
但父母拒不承认,并想讨要个说法。无果后,被以“医闹”的名义轰出Ai莎医院。
本以为后续家属会继续向医院问责,没想到却在两日后Si在家中,Si因“一氧化碳”中毒。
警方给出的结论是“自杀”。
随后案件不了了之。
身T如坠冰窖,巨大的疑团笼罩心间。
为什么原本健康的孩子突然生了这么严重的病,却不能探视?
为什么医院说遗T已经被家属接走,家属却否认了?
为什么nV孩父母还没有找回孩子的遗T就自杀了?他们真的是自杀么?
一个又一个的疑问判据,我理不清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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