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弟呀!」柳哥一散会就迎上来:「我们团队聊完,认为现在不是个好时机,合约你先收着,过段时间我们再签。」
吴楠这才看到合约上只有自己孤伶伶的签名,柳哥公司还没盖章呢。
离开柳哥工作室,吴楠犹如孤魂野鬼,灰溜溜地在城市里乱窜。
常去的咖啡店不敢去,怕被人指指点点,他在公车站牌底下的长凳坐下,低着头,在手机上搜寻急救误伤人有没有法律责任。
【民法第150条第一项: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T、自由或财产上急迫之危险所为之行为,不负损害赔偿之责。但以避免危险所必要,并未逾越危险所能致之损害程度者为限。】
再怎麽样也算个文字工作者,法律条文却依然高高在上地耻笑吴楠:看不懂吧?
吴楠一腔憋屈,回想昨天每个小细节,完全照着红十字会的训练来,这也错了吗?
说好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怎麽就变成被屠了?
越想越难过,既没心思工作,也不敢再看关於自己的评论,买了一手打折的啤酒和便利店的冷面,回自己小套房吃喝解千愁。
细数活到现在,吴楠自问真没行差踏错,上课不翘课,考试不作弊,自知经济状况堪忧,不交nV朋友就是怕耽误了人家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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