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走的早,我出生前她就不在了。我姑则在我刚会走路时嫁到了城里,几乎不回来。所以对我而言,家人就是爷爷,爸爸,妈妈,叔叔。

        我爹没的那年,我十一岁,披麻戴孝地给我爹摔盆儿。

        过了半年,我十一岁半,又披麻戴孝地给我叔摔盆儿。

        那两场葬礼在我记忆中十分混乱复杂,唯有一件事我记得十分清楚。那就是爷爷每次都在葬礼中途拉着脸一声不吭,等立碑下葬后又会趴在墓碑上大咧着嘴巴悲鸣。

        我虽然也很难过,但更多是想到自己再也得不到他们的疼爱和陪伴而抽泣。远达不到爷爷那样只看一眼墓碑就痛不欲生的程度。

        直到长大后我明了事理,再去坟地祭拜家中先人看见他们的碑文时,才后知后觉到爷爷的悲痛。

        碑文的书写有很多规矩和讲究。

        比如,碑文对逝者的称呼有专门的用语。

        父母去世后,不能再写作父母。要尊称父亲为考,母亲为妣。如丧考妣中的‘考妣’指的就是父母,形容某人像死了父母一样悲伤。

        因此,在有考妣这个专门用语的情况下,在碑上写亡父亡母就是一种大不敬。写那个就跟写‘我的死爹’没什么区别……当然,要是亲子关系真烂到底了,那就这么写也无所谓。

        而父母去世时,家中是否有父母的长辈健在也会影响碑文上的用语。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